在日常生活中,箱包、皮鞋、皮衣、皮沙發等皮具產品隨處可見。近年來,皮革工業發展迅速。同時,制革廢水的排放也逐漸成為重要的工業污染源之一。
皮革制作一般包括三個階段:準備、制革和整理。在制革前的制備段,污水主要來自水洗、浸泡、脫毛、灰化、脫灰、軟化、脫脂;主要污染物包括有機廢物、無機廢物和有機化合物。制革廢水主要來自水洗、酸浸和制革;主要污染物為無機鹽和重金屬鉻。整理區廢水主要來自水洗、壓榨、染色、加脂、除塵等廢水,污染物包括染料、油脂和有機化合物。因此制革廢水具有水量大、水質和水量波動大、污染負荷大、堿度高、色度高、懸浮物含量高、可生化性好等特點,并具有一定的毒性。
含硫廢水:指制革過程中灰堿脫毛產生的黎明廢液及相應水洗工藝廢水;
脫脂廢水:指生皮油在制革、毛皮加工的脫脂過程中,經表面活性劑處理后產生的廢液及相應水洗過程產生的廢水。
含鉻廢水:指鉻鞣、復鞣過程中產生的廢鉻液及相應的水洗廢水。
綜合廢水:指鞣革、毛皮加工企業或集中加工區產生的直接或間接排入污水綜合處理項目的各類廢水(如生產工藝廢水、工廠生活污水等)。